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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船检通告

来源: 湘潭市船舶检验局 发布日期:2017-06-06 点击率:

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船检【2011267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海船检【2016534号)、湖南省船舶检验局《关于加强内河船舶换发吨位证书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船检【20178号)等文件部署,部海事局将于201791日止对船舶吨位证书的换发在船舶检验统一管理系统中隔离,船检机构无法再换发船舶吨位证书,同时不得对未换发吨位证书船舶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经我局对本辖区内船舶进行梳理应换发而未来申请换发的船舶共有303艘(附名册如下)。请上述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于201781日前前来我局申请临时检验,并提请吨位复核便于换发船舶吨位证书。对逾期不申请我局提请吨位复核、换发船舶吨位证书的船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自负。

 

 

湖南省湘潭市船舶检验局

201765

 

 

 

湖南省湘潭市船舶检验局未发放长期吨位证书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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